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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漯河职业技术学院(LuoHeVocationalTechnologyCollege),学校国标代码:10835

  第六条:学院坐落在中国食品名城--河南省漯河市(漯河市大学路123号),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招收普通大专学生。

  第八条: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齐全,实验、实训条件先进,具备优良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院是河南省高等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试点单位,并获得优秀格次;同时也是河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其优质的办学资源和丰富的办学经验,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第九条: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十三条: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1、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院招生计划,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在专业成绩上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第十九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所交学费不予退还,并将其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二十条:学费标准:学院严格按照河南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工学类专业为3600元/生·年,文学、管理学类专业为3300元/生·年,美术类专业为5600元/生·年,音乐类专业为5000元/生·年,住宿费为400元/生·年。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招生咨询方式及通信地址:

  招生网址:http://www.lhvtc.edu.cn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大学路123号

  邮编:4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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