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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喀什师范学院是一所多民族、多学科、多层次的高等师范院校。1962年建校,2003年6月,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资格。

  学院现有教职工971人,其中,专任教师709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212人,学院现有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成人学生15000余名,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7390万元,图书馆藏书98余万册,可满足目前各专业教学的需求。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二、学院名称、办学性质及校址

  2.学院地址:喀什市学院路029号邮编:844008

  4.办学层次:普通本专科。学院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6.学历证书颁发: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给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学校学位证书,发证学校为喀什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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