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技学院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江西科技学院 > 高考招生 >

江西科技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与代码

二、学校性质和办学层次

三、办学地址

四、办学条件

五、招生对象和培养目标

六、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按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厅批准的2013年江西科技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1.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依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透明的录取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我校对非语言类考生的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八、收费项目和标准

2. 若学生入学后有特殊原因需办理退学退费的,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退学退费办法》办理退学退费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 凡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学生,按时来校报到后,在江西省教育厅办理学籍注册,取得普通本、专科高等教育学籍;

3.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盖有江西科技学院印章的普通本科、普通专 科毕业证书。本科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对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学校可以根据教育部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颁发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

十、奖学金设置和贫困生助学措施

2.学校设立“于果扶贫助残奖优基金”、“谢琦奖学金”、“胡树腾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

4.学校设立勤工助学金专项,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解决学生生活困难。

1.在各省(市、区)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录取结果渠道公布。

十二、联系方式

电话:0791-88138888 4001698888 传 真:0791-88137777

江西省教育厅查询网址:http://www.jxedu.gov.cn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江西科技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