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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江西理工大学

  三、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校址及办学地点

  2.南昌校区(部分一本、二本、专科):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开发区双港东大街1180号

  1.我校面向全国招收文史、理工、艺术及体育类考生,并且招收港澳台和华侨学生。

  3.对按照各省(市、区,以下简称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可计入成绩总分的加分,录取时予以认可。

  七、文史、理工类录取规则

  2.录取男女比例不限。考生录取后,专业一律不予更换,但可在入学第二学期结束后,根据大一学习成绩择优调整专业,也可申请“双学位”学习或辅修第二专业。

  4.中外合作办学、企业定向就业专业一律按考生志愿录取,不列入专业调剂范围。

  1.艺术类专业:专业成绩认可生源地所在省统(联)考成绩,艺术类(美术)专业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即可报考我校艺术类(美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九、定向录取

  十、收费标准

  十一、学生奖助

  2.学校通过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方式为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支持和保障。

  十二、联系方式

  电话:0797-8312508 电子信箱:07978312088@vip.163.com

  2.南昌校区:

  学校网址:www.jxust-n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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