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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江西理工大学

  三、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校址及办学地点:

  2、南昌校区(部分二本、中外合作办学专科):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双港东大街1180号

  1、我校面向全国招收文史、理工、艺术及体育类考生,并且招收港澳台和华侨学生。

  3、对按照各省(市、区)招办规定可计入成绩总分的加分,录取时予以认可。

  七、录取规则

  2、录取男女比例不限。考生录取后,专业一律不予更换,但可在入学第二学期结束后,根据大一学习成绩择优调整专业,也可申请“双学位”学习或辅修第二专业。

  4、校本部(江西赣州市)和南昌校区(江西南昌市)各专业,由于办学地点不同,不跨校区调剂专业。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企业定向就业专业一律按考生志愿录取,不列入专业调剂范围。

  1、艺术类专业:专业成绩认可生源地所在省统(联)考成绩,艺术类(美术)专业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即可报考我校艺术类(美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九、定向录取:

  2、贫困地区定向:我校是教育部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遴选高校,2013年拟安排金属材料工程专业、矿物加工工程专业面向江西省17个集中连片困难县考生招生,考生被录取后不转户口,不转学校,不转专业。

  本科:学费3795-4255元/年(对外汉语3565元、建筑学6900元、艺术类9200元、软件工程10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2000元、14000元或15000元/年。住宿费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900或1000元/年。(以上收费标准以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jy.jxust.cn 微博:http://e.weibo.com/jxustz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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