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院全称: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学院代码:13441
第四条 学院地址:江西省
2. 枫林园校区: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632号
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学制:四年。学生入学后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所在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学院颁发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毕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学士学位。
第六条 学院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社会予以公布。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学院招生简章,或在学院网站上查阅。
第七条 学院招生录取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九条 专业安排按考生进档的先后批次,分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投档。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学院各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类、会计学(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商务英语等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90分以上(单科成绩标准总分150分,下同),在总分接近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等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在90分以上,在总分接近条件下,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新闻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在90分以上;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艺术类(产品设计专业)在进档的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及时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 学院每年划拨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奖励、资助学生,建立了以“奖、贷、助、勤、减、补”等主要内容的资助体系。
第十六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凭相关材料到所属县(市、区)教育局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七条 学院收费标准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赣发改收费[2016]417号文)执行。文科类专业学费为13000元/生·学年,理工科类专业学费为14500元/生· 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15500元/生·学年,住宿费为1200元/生· 学年,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632号 邮编:330013
学院网址:http://xjg.jxufe.cn/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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