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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学院全称: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学院代码:13441

第四条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我院本科的录取批次在江西省为本科院校第三批,在其它省(市、自治区)的录取批次由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确定。调档比例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第一志愿录不满额时,依次录取第二志愿、服从志愿的考生。

第十条我院对各省(市、自治区)的优惠加分政策在提档和专业录取时予以认可。

第十二条招生录取时男女比例无限制。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否则,学院有权调剂到其它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四章奖励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学院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之外,还建立了“十大三好学生标兵”“十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学习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多种专业奖学金、先进荣誉的评选制度。

第五章学费、住宿费标准

第六章其他

传真:0791-83843466办公电话:0791-83855636

E—MALL邮箱:xjgz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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