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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性质:省属重点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部委代码:10414

  三、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五、录取原则:

  (二)报考体育专业考生,身高视力不低于生源所在省统一规定的最低标准;报考舞蹈学(不含江西省提前批次)、旅游管理专业考生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报考英语、日语、翻译专业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通过口语测试且成绩在良好以上;报考商务英语(国际商务方向)、英语(跨文化交际方向)、英语(涉外旅游方向)、英语(国际传播方向)、英语(国际经济法方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100分;报考汉语言文学专业考生语文成绩不低于90分(以上单科分数均以150分为总分,若单科总分不一致将按单科限制标准折算后执行)。

  (四)艺术类专业面向外省招生录取原则

  1、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健美操、体育舞蹈、戏剧影视方向):经政审、体检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按考生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

  (五)艺术类专业省内招生录取原则

  2、除在艺术类提前批次中录取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部分考生外,其它艺术类专业在艺术类第二批本科中按相关要求录取。

  (七)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按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六、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青山湖校区: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 邮编:330027

  招生办公室电话:0791-88120152 88120151

  Email:jxsdzb@126.com

  二○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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