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工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全称:黑龙江工业学院(英文全称:Heilong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第六条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南大街76号。
学校占地面积74.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3.2万平方米。教学设施齐备,实验实训条件优越,建有教学实验(室)中心92个,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246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27亿元,多媒体教室座位数9267个,图书馆纸质藏书104.78万册,电子图书60.8万册,在全省较早建成了数字化、智慧化校园。校园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是省级“花园式”学校,肃慎文化博物馆、矿山博物馆、书海广场、支点广场等构成了融自然与文化为一体的校园景观,是莘莘学子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
学校开设62个本专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人文学科、社会学科、教育学等学科门类。面向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8700余人。教职工922人,其中专任教师49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222人,教授、副教授16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名师、教学新秀、市级学科带头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0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从国内外重点大学和科研机构聘任院士、首席教授、终身教授和客座教授为兼职教授40人,从行业企业聘请兼职教师300余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到我校符合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外其他省市考生录取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到我校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第十六条 学校艺术、体育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学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体育类术科考试,采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的顺序及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专业课和文化课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帮助;学校可为部分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帮助;学校还为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脱贫,提供远程、近程科技指导与服务。
第二十一条 咨询电话:0467-2395188、2395178、2395037、2395036;监督电话:0467-2395178;短信互动:13359957707(仅供编辑短信咨询使用);网络地址:http://zs.hljut.edu.cn或http://www.hljut.edu.cn,手机网站二维码: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黑龙江工业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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