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和内蒙古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1〕104号)文件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院组织毕业论文(设计)自查
各二级学院对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授予学士学位的所有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根据抽检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通过指导教师自查、教研室互查等方式,对2021届全部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
二、工作安排
(一)核对论文清单
以学校系统里毕业论文(设计)清单为准,各二级学院对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授予学士学位的所有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清单进行核对。教育厅抽检到的毕业论文(设计)需要报送的相关材料另行通知。
(二)专家推荐
1.自治区教育厅将建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专家库,由各高校推荐的专家组成。
2.推荐数量。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设置,每个专业推荐5名专家,其中本校专家3名,区外高校专家2名。
3.推荐条件。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教学经验丰富,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5年以上,且整体质量较高;科研能力强,原则上应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工作认真负责,愿意承担校内、校外相近专业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工作。
4.各二级学院在确定专家推荐人选后,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库成员信息表》(附件1)。
三、材料报送
报送《内蒙古自治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库成员信息表》,请最晚于2022年1月5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版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行政楼2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nsfxyjwc@126.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库成员信息表.doc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试行).docx
附件3.内教高函【2021】104号-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pdf
教 务 处
2022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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