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集宁师范学院校级科研平台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加强与地方经济建设、社会文化发展的紧密联系,提升我校科研水平,促进学科建设,聚集优秀人才,并为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科研平台奠定基础。学校决定开展校级科研平台的遴选与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次申报分为:校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研究所、协同创新中心四种类型。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建设的科研平台应具备一定的基础条件、建设目标明确、建设规划科学、管理制度健全、梯队结构合理,承担有省部级科研项目。
2.平台研究方向选择应紧密围绕自治区和地方科学技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体现战略性和前瞻性,突出学校和区域优势特色。
3.平台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备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协同创新的能力和实力。
4.申报协同创新中心应以我校为实施主体,积极联合区内外高校,吸纳地方政府、科研院所、行业企业以及其他创新力量协同组建。
三、建设期限与资助
1.各建设项目建设期为三年(2021年12月-2023年12月)。
2.学校对获批的平台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支持,经费主要用于科学研究、人才队伍建设、购置仪器设备、创新环境建设、学术交流与合作、专利申请等方面,不得用于与研究无关的支出。
3.各二级学院累计推荐申请以上类型科研平台不得超过2项。
3.学校对获批科研平台进行年度考核。对年度计划完成较好的科研平台,学校将继续给予支持,并视情况加大建设力度。对于未能完成年度计划的科研平台,学校将中止经费支持。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行政楼科技处407室,相关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科技处邮箱jnsykyc@126.com。
联 系 人:马永强、石文华
联系电话:8842706 8842707
集宁师范学院科技处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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