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寒假假期将至,为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切实保证寒假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自查。
各二级学院要深刻认识到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统筹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放假前要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场所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堵塞安全漏洞,落实整改措施。
二、强化落实,规范管理。
(一)各二级学院确定实验室应急负责院级领导及各实验室的安全应急联系人,制定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对照预案提前进行突发情况的模拟演练,防患于未然。
(二)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好化学药品、危险化学品,注意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存放。做好压力气瓶安全防护工作,检查易燃易爆气体管道、接头、开关及器具是否有泄漏,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三)要严格落实水电安全措施,断电、断水,关闭门窗,精密贵重的大型仪器设备需妥善保管,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水等相关安全防护工作。
(四)严禁在实验实训场所进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场所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私用电炉、烘箱等电加热设备。
(五)各实验室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遮挡、堵塞或挪作他用,消防通道保持畅通。严禁在实验室、实验室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做好相关工作。
教 务 处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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