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已于日前发布,请各相关学院按照《通知》精神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的指导思想、项目类别、申报要求、选题参考等内容,参照申报指南(见附件2)。
二、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民委2021年度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已经承担国家民委项目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课题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的课题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课题负责人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2),于2021年3月5日前,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3份报送至科技处409室。同时将申请表、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jnsykyc@126.com。以上材料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文婧 石文华
附件:1.《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
2.课题申报指南、申请表及论证活页
集宁师范学院科技处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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