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资助额度和申报数量
(一)项目类别
1.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2.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二)资助额度
1.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不超过6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2万元;
2.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不超过4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1万元;
3.思政专项不超过1万元。
(三)申报数量
1.项目实行不限额申报。重点项目不超过各校申报项目总数的20%。
2.除思政专项外,申请者(指项目主持人,下同)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项目不低于学校申报项目总数的70%。如我校40周岁以上申报者超过30%,学校将通过评选后择优上报。
3.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选题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选题范围
1.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项目:不设项目申报指南,申请者自主选题。基础研究应面向学术前沿,突出理论性、前瞻性和创新性;应用研究应面向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先支持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公共政策研究、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共性技术研究。
2.思政专项:不设项目申报指南,申请者自主选题。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加强高校思政工作体系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者应为高校在编或在岗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
1.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项目: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
2.思政专项:项目申请者不限职称和学历。优先支持思政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一线思政工作者申报项目。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在研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教育科研规划课题负责人;在研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研教育部项目负责人;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其他在研课题与拟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完全一样的,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三、申报流程
(一)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项目的征集、遴选、审核工作,择优推荐。
(二)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办法,申报平台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研管理平台。申请者要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链接通知)进行规范操作,网上申报包括申请书录入和匿名申请书两部分,申请材料模板请从申报平台下载。之前未获取申报账号的老师请联系科技处管理人员查询。
(三)学校将对申请者的基本条件、科研诚信、意识形态、科研伦理及师德学风等内容进行初审,审核合格后签署承诺书,由申请者将承诺书上传到系统。请申请人及早联系科技处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获取盖章的承诺书,在网络申报时上传。
(四)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于2021年8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从系统“申请材料”中导出),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A、B表分开装订),报送到科技处407室,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科技处邮箱jnsykyc@126.com。
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按照附件通知中操作手册里的联系方式联系技术人员解决。
联系人:胡文婧 石文华
附件:《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集宁师范学院科技处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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