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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1-05-31 0 新闻公告 来源:集宁师范学院新闻网

各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级高校“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根据自治区教育厅通知要求及《集宁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办法》相关规定开展评选及报送工作。

二、自治区级优秀从同类评选校级优秀中产生。

三、二级学院认真审查学生学习成绩和违纪情况,学校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直接取消名额。

四、务必于6月4日前将材料电子版报送学生工作部(处)王诺老师,邮箱37493795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关于开展自治区级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docx

附件2: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花名册.docx

附件3:全区高校“优秀班集体”推荐表.docx

附件4:集宁师范学院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班集体”名额分配表.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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