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见附件链接《公告》)转发给大家,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课题。课题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额度
研究专项主要面向全国普通高校思政课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省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思政教学科研人员,军队院校政治教员。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
申请人下载《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见公告附件2)和《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见公告附件3),用计算机填写。将填好的申请书和活页(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8份于5月28日前报送到科技处409室 ,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科技处邮箱jnsykyc@126.com。
三、其他事项
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自主确定科研团队,申请时可以不列出参与者。申请人可根据《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选题指南》(见附件1)设计题目。鼓励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
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办公室网站)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其他更为详细的申报要求及相关材料电子版见附件链接《公告》。
联系人:胡文婧 石文华
附件:《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集宁师范学院科技处
2021年4月6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关于转发《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的通知
相关推荐
- 集宁师范学院副校长梁政主持召开分管部门工作会议
- 关于在全校各族师生中继续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 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 集宁师范学院校长李树林深入文学院听课
- 集宁师范学院美术学院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
- 2021年“迎新春?送春联”活动在泉山校区举行
- 集宁师范学院机关党委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一次集中学习交流研讨
- 中国联通乌兰察布市分公司向集宁师范学院捐赠医用口罩
- 中标公示
- 集宁师范学院副校长梁政对学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 集宁师范学院举行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7次学习会
- 集宁师范学院校领导教师节看望慰问教职工代表
- 关于组织申报集宁师范学院2021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调整党政干部联系班级人员的通知
- 集宁师范学院校长李树林深入地理科学学院听课
- 招标公示
- 察哈尔文化研究院客座教授和首席专家指导《察哈尔文化》修订工作
- 关于举办集宁师范学院2020级新生“消防、地震灾害逃生演练”、“消防实操”及“安全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 集宁师范学院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
- 集宁师范学院召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次会议
新闻公告
- 集宁师范学院图书馆开展新学期安全检查 03-16
- 集宁师范学院召开2022年共青团工作会议 03-15
- 关于建立乌兰察布市科协“科技人才库”的通知 03-14
高考招生
- 集宁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2018年集宁师范学院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