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集宁师范学院2021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科研积极性,提高学校科研水平,现将集宁师范学院2021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范围及资助
1.项目申请者必须是学校在岗教职工,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具备主持科研项目的能力;
2.2021年申报校级以上科研课题未获批的、拟申报2022年度校级以上各类科研课题的,可申请立项为校级科研项目;
3.经评审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学校将给予经费资助。
(二)项目研究期限及结题
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项目结题可依据项目申报书及计划任务书中承诺的预期成果,也可采取多种形式。
1.项目主持人在该项目研究基础上申报自治区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成功,可以以项目作为结题鉴定成果。
2.项目主持人围绕本项目的成果获得自治区级以上,且与申请项目相关的奖励,经专家审核合格,可以用来作为结题鉴定成果。
3.项目主持人的项目有关成果转化应用到生产生活领域,取得经济效益,经组织专家现场认定和经有关单位认定的,可以作为成果结题。
二、项目申报流程
2021年度集宁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以各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并统一报送材料,行政部门或个人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1.报送材料包括:《集宁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纸质版三份,《集宁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份,相关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科技处邮箱jnsykyc@126.com。
2.报送时间和地点:请于2021年12月24日前将项目材料报送至行政楼407室,凡未按时间要求报送或未按规定报送者,视为未申报。
联 系 人:马永强 石文华
联系电话:8842706 8842707
集宁师范学院科技处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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