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学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本着防微杜渐和预防为主的目的,学校将对各实验室的实验操作流程规范情况,实验使用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危化品的储存、领取和使用流程,进行安全专项检查,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12月21、22日各相关二级学院进行自查
2020年12月23日学校对各相关二级学院进行检查
二、检查地点
各相关二级学院实验室、药品库等
三、检查内容
1.易燃、易爆品及危化品的储存是否严格的按照国家相关制度和规定执行。
2.领取实验所需的易燃、易爆品及危化品手续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制度和规定,实验后多余的易燃、易爆品及危化品是否有严格的回收制度和手续。
3.在实验期间实验室工作人员(指导教师)对实验中的操作流程规范情况,监管制度以及操作流程是否明确、规范。
4.参加实验操作的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前是否安排有安全必修课及防护措施。
5.易燃、易爆品及危化品的储存库以及各实验室消防安全制度制定实施是否符合消防法规。
6.实验室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消防法规要求。
7.实验室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消防逐级负责人及管理人责任是否明确。
8.影响实验室安全的其它问题。
四、检查要求
1.要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将开展专项检查作为防止火灾发生、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
2.要按照党政同责的原则,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务必严格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成效。
3.相关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所属实验室的安全进行自查,建立问题台账、整改台账,形成自查报告。
4.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深入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自查、工作不到位、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学院进行通报。
5.相关二级学院于12月25日前将问题台账、整改台账、自查报告纸质材料交行政楼121办公室,电子版发(33181301@qq.com)。
联系人:邓 伟 电 话:13947439870
保卫工作部(处)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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