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集宁师范学院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集宁师范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附件1),2020年度集宁师范学院博士科研基金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取得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且未获得集宁师范学院博士科研基金项目资助的教学、科研人员均有资格申请启动基金;
2.申请项目要有学术前瞻性、创新性,需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的资助方向;
3.项目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二、项目执行期
项目从立项起执行期为2-3年。
三、项目经费资助及考核目标
项目立项后将按《集宁师范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进行立项、管理、考核和验收。
四、申报材料报送
申请者按照《集宁师范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认真填写《集宁师范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请于2020年12月28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经二级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报送至科技处407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nsykyc@126.com,逾期将不再受理,视为放弃申报。
申报所涉及的附件证明材料用A4纸复印,附在申请书后与申请书统一装订,若附件材料较多时也可单独装订,附件包括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获奖证书复印件;
3.代表性论文复印件;
4.近5年内已完成项目的结题证书复印件及在研项目任务书(合同)复印件;
5.其他主要成果证明材料等。
附件:1.《集宁师范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
2.《集宁师范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
联 系 人:胡文婧 石文华
集宁师范学院科技处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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