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公示
各部门:
乌兰察布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2019年第二批申报的慢性病经市专家组鉴定,我校共有11人符合《关于开展城镇医疗保险慢性病申报工作的通知》(乌医保字〔2013〕10号)慢性病申报条件,已获通过。
按照文件精神,现将慢性病鉴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3月11日。
举报电话:8989035、8989033.
附: 第二批通过人员名单.pdf
集宁师范学院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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