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已于近日发布,请各学院按照通知精神组织教师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项目实行不限额申报。重点项目不超过各校申报项目总数的20%。除思政专项外,申请者(指项目主持人,下同)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项目不低于学校申报项目总数的70%。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如40周岁以上的申报者(不含思政专项)超过项目申报总量的30%,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相关课题进行评审,按比例择优报送。
二、需要特别注意的申报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在研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教育科研规划课题负责人;在研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研教育部项目负责人;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流程
本次项目申报首次采用网上申报的办法,申请者要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操作手册》,进行规范操作(见附件1)。学校进行网上初审,审核合格后签署承诺书,由申请者将承诺书上传到申报系统。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报送
申请人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5日。待学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双面打印(A、B表分开装订)(附件2)于8月11日当天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到科技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nsykyc@126.com。
五、技术咨询
网上申报无法获取账号以及操作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以联系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471-2856413 0531-89701233 、0531-89701380、0531-89701715,也可以通过发邮件查找账号或咨询,电子邮箱:nmgkypt@163.com(发邮件时说明单位和教师姓名)。
六、项目申报详情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门户网站发布的通知。(https://www.nmgov.edu.cn/xxgk/zfxxgkpt/xxgkml/202006/t20200623_43228.html)
联 系 人:胡文婧 石文华
附件1.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和审核操作手册
附件2.项目申请书
集宁师范学院科技处
2020年6月23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的通知
相关推荐
-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任命李树林同志为集宁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 集宁师范学院举办2020年“健康杯”暨第六届“校长杯”足球比赛
- 集宁师范学院党委委员、统战部部长张秀文与教育科学学院预备党员谈话
- 集宁师范学院计算机学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座谈会
- 集宁师范学院召开2020年暑期学生离校及近期疫情防控工作会议
- 关于校内电脑终端主动安装升级杀毒软件的通知
- 关于申报2020年度集宁师范学院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 集宁师范学院召开第三届教学工作会议——转型发展总结暨高质量发展推进会
- 同唱一首歌 颂歌献给党——集宁师院附中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 集宁师范学院第三届大学生体育节暨第七届“健康杯”羽毛球赛正式开幕
- 公 示
- 集宁师范学院党委书记朱玉东深入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听课评课活动
- 集宁师范学院代表队在“学习强国?学习强我”首届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学习达人挑战赛中部赛区复赛中荣获三等奖
- 集宁师范学院组织学生参加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
- 集宁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谭福贵应邀回校参观
- 集宁师范学院校长李树林深入经济与管理学院开展师生座谈会
- 集宁师范学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二调研组深入集宁师院附中开展主题调研
-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 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的通知
- 关于组织在校生参加全国大学生版权征文活动的通知
新闻公告
- 集宁师范学院图书馆开展新学期安全检查 03-16
- 集宁师范学院召开2022年共青团工作会议 03-15
- 关于建立乌兰察布市科协“科技人才库”的通知 03-14
高考招生
- 集宁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2018年集宁师范学院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