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招生工作,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实现依法招生和公正合理地选拔新生,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1、学院全称: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3、学院国标代码:13855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自成立以来,传承“以事业凝聚人心”干事创业的光荣传统,秉承 “德能并重,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坚持“文化兴院,特色建院”的办学方针,以“善德志和,精工铸艺”为校训,逐步形成了“尚德慧能”的校风,“精艺垂范”的教风和“崇学竣技”的学风。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主要面向建筑、服装纺织、机电三大行业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是山东省特色名校首批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精神文明单位、山东省花园式单位、山东省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德育建设优秀单位。

  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锐意创新的“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具有研究生学位的占45%,副教授以上职称占29%, “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56%。同时聘请一批既有理论水平又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

  学院注重校企合作,本着“相互促进,合作共赢”的原则,与152个行业企业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建筑类专业群与国家特一级资质天齐集团成立了“天齐合作实验实训室”;机电类专业群与全国百强钢材营销企业山东博远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博远学院;服装纺织类专业群与省内十余家大型纺织企业联合成立了纺织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盟;形成了“合作育人,利益共享”的办学体制。同时与政府部门合作成立了济南市职成教研究所,以加强职业教育的研究与实践。

  学院始终坚持“从严治校、质量第一”的办学原则和“德能并重,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放心”是我们的郑重承诺。前进中的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将和广大考生一起以昂扬的姿态,矫健的步伐共同迈向辉煌的未来。

  1、招生专业:建筑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太阳能应用技术、纺织品检验与贸易、现代纺织技术、服装设计、染整技术、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纺织品设计、服装制版与工艺、国际贸易实务、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电气自动化技术、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物业设施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会计与审计、园林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会展策划与管理、动漫设计与制作、服装表演。以上专业均文理兼招。

  3、学制:均为三年

  三、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2、男女比例: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4、在高考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省招生考试院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及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并进行录取。

  6、录取结果的公布: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学校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四、学费标准

  五、考生释疑

  学生毕业时颁发“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享受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的一切待遇,“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毕业生就业面向企事业单位的技术岗位和生产管理岗位。学院与全省200余家国有、合资、股份制等企事业单位拥有长期就业协作关系。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和举办就业洽谈会。毕业生和企事业单位通过“双向选择”签定就业协议。

  学院实行分大类教学,一年后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1、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及企业专项奖学金。

  3、助学贷款。新生可按国家政策规定,申请助学贷款。

  六、其他事项

  2、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31-86385086 86385100

  学院网址:http://www.jngcxy.com

  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edu.gov.cn/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