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3050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2010年我校计划招生2490人,其中本科2090人,高职400人。
第三章 招生说明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
无特殊要求。
各专业招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其中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说明:1、招生录取以各省区高考总分成绩排队,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
3、进档考生专业确定采取“分数优先”方式。
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和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
7、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总分为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与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相加(即:总分=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无语种和单科成绩要求。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如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校网址:www.jltiet.net
邮编:130052
联系人:王鑫
第十三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
第六章 收费标准
本科专业:教育学专业、教育技术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工业设计专业、生物工程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行政管理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旅游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自动化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通信工程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动画专业、编辑出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专科(高职)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服装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会计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电子商务专业、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语言文化类(中外合作办学)旅游日语(酒店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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