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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体育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五章 收费标准

  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防卫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运动康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表演(健美操、体育舞蹈、瑜伽、模特)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人体科学、休闲体育、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防卫体育)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在投档考生中,按体育考试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再根据考生体育考试成绩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同类专业志愿可以调剂,投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且服从调剂,则按考生体育考试成绩随机调剂到同类计划未录满的专业。

  3、表演(健美操、体育舞蹈、瑜伽、模特)专业:考生参加我校组织或认同成绩的专业考试(我校校考、或认同成绩的院校校考、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户籍所在地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106.html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2476号,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431-85267666  联系人:次春雷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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