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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工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学院名称:吉林化工学院。

  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

  招生范围: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

  学位授予:学院具有教育部批准的本科学士学位授予权,现设有工学学士学位、理学学士学位、经济学学士学位、管理学学士学位、文学学士学位。

  一、外语语种:除特殊专业限定语种外,其他专业一律不限语种。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患有精神类疾病和正患有传染疾病的考生,一般暂缓录取,待调查清楚后另行决定。

  一、按专业准确核实我院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如有误差,及时与教育厅及各省招办联系,提出更正。

  根据我院文、理科的招生计划与录取线上报考我院考生数比例,在报考志愿充足的前提下,调档比例一般按招生计划的110%,并上载到各省招办投档处调档。

  1、阅查考生电子档案材料

  2、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体检: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四、拟定录取名单:

  2、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参考其有关照顾条件、相关科目分数,按其成绩高低进行排序。

  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专业计划时,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根据志愿相近、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调剂。对于非一志愿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上考生分数与一志愿考生分数级差在30分。

  五、退档:

  2、退档名单及理由上载各省级招办,经批准后退回考生所在省档案室。

  六、录取审批

  2、审批名册经学院、各省招办负责同志鉴字后,加盖各省“录取专用章”,学院保留一份存档。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根据各省、市、区招生办的具体要求,学院将通过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

  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情况:

  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zhaoshengban@jlict.edu.cn

  邮 编:132022

吉林化工学院2009年招生专业收费标准

序号 专业名称 学费(元)
1 化学工程与工艺 3800.00
2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3800.00
3 轻化工程 3800.00
4 材料化学 3800.00
5 油气储运工程 3500.00
6 化学 3500.00
7 应用化学 3500.00
8 制药工程 4000.00
9 药物制剂 4000.00
10 环境工程 3800.00
11 环境科学 3800.00
12 给排水工程 4000.00
13 生物工程 3800.00
14 食品科学与工程 3500.00
15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800.00
1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3800.00
17 工业设计 3800.00
18 工业工程 3800.00
19 热能与动力工程 3800.00
20 自动化 4400.00
2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400.00
22 电子信息工程 4400.00
23 测控技术与仪器 4400.00
24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400.00
25 国际经济与贸易 4200.00
26 市场营销 4200.00
27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400.00
28 英语 4600.00
29 日语 4600.00
30 信息与计算科学 4400.00
31 数学与应用数学 3500.00
32 应用物理学 3500.00
33 生物技术 3500.00
34 安全工程 3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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