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工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学院名称:吉林化工学院。
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
招生范围: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
学位授予:学院具有教育部批准的本科学士学位授予权,现设有工学学士学位、理学学士学位、经济学学士学位、管理学学士学位、文学学士学位。
一、外语语种:除特殊专业限定语种外,其他专业一律不限语种。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患有精神类疾病和正患有传染疾病的考生,一般暂缓录取,待调查清楚后另行决定。
一、按专业准确核实我院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如有误差,及时与教育厅及各省招办联系,提出更正。
根据我院文、理科的招生计划与录取线上报考我院考生数比例,在报考志愿充足的前提下,调档比例一般按招生计划的110%,并上载到各省招办投档处调档。
1、阅查考生电子档案材料
2、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体检: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四、拟定录取名单:
2、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参考其有关照顾条件、相关科目分数,按其成绩高低进行排序。
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专业计划时,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根据志愿相近、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调剂。对于非一志愿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上考生分数与一志愿考生分数级差在30分。
五、退档:
2、退档名单及理由上载各省级招办,经批准后退回考生所在省档案室。
六、录取审批
2、审批名册经学院、各省招办负责同志鉴字后,加盖各省“录取专用章”,学院保留一份存档。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根据各省、市、区招生办的具体要求,学院将通过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
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情况:
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zhaoshengban@jlict.edu.cn
邮 编:132022
吉林化工学院2009年招生专业收费标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费(元) |
1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3800.00 |
2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3800.00 |
3 | 轻化工程 | 3800.00 |
4 | 材料化学 | 3800.00 |
5 | 油气储运工程 | 3500.00 |
6 | 化学 | 3500.00 |
7 | 应用化学 | 3500.00 |
8 | 制药工程 | 4000.00 |
9 | 药物制剂 | 4000.00 |
10 | 环境工程 | 3800.00 |
11 | 环境科学 | 3800.00 |
12 | 给排水工程 | 4000.00 |
13 | 生物工程 | 3800.00 |
14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3500.00 |
15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3800.00 |
16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3800.00 |
17 | 工业设计 | 3800.00 |
18 | 工业工程 | 3800.00 |
19 | 热能与动力工程 | 3800.00 |
20 | 自动化 | 4400.00 |
2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400.00 |
22 | 电子信息工程 | 4400.00 |
23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4400.00 |
24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4400.00 |
25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200.00 |
26 | 市场营销 | 4200.00 |
27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4400.00 |
28 | 英语 | 4600.00 |
29 | 日语 | 4600.00 |
30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4400.00 |
3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3500.00 |
32 | 应用物理学 | 3500.00 |
33 | 生物技术 | 3500.00 |
34 | 安全工程 | 3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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