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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制:三年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1、园林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2、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3、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4、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5、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6、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7、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8、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9、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10、动车组检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11、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12、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13、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14、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15、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16、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17、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18、互联网金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19、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20、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21、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22、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23、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24、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25、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26、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27、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28、室内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29、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30、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31、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十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第十一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凯旋北路7666号

  联系人:陈晓媛

  第十五条 本章程无特别要求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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