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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层次:本科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五章 收费标准

  本科专业:

  第六章 录取说明

  学校只招收全国统考外语科目是英语、俄语、日语的考生,其中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联网工程、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最低成绩105分。

  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在同时投档的考生中,按3分“专业级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按“学校志愿清”原则和3分“专业级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较高的考生。

  6、根据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报考我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选测科目成绩最低须达到2B,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排序,根据本章程第十二条一、二、三款有关原则录取,当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高的考生。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2、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4、根据福建省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我校相关专业录取条件的所有投档考生进行预录取排序。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0.6+专业课成绩总分

  国家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

  对口专业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

  联系人:吉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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