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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性质:公办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新电台街63号。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保险实务(机动车保险与理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应用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应用日语(汽车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航空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00元;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700元;工程机械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00元;连锁经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00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工程机械控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汽车整形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营销与策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高等级公路维护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工程造价(造价师)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图形图像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会计(注册会计师)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物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市政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公路机械化施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道路桥梁工程技术(试验检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工程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汽车类(中外合作办学)(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汽车类(中外合作办学)(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财务会计类(中外合作办学)(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新电台街63号

  联系人:李忠旭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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