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江南大学 > 高考招生 >

江南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进行择优录取,特制定本章程。

  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蠡湖校区)。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2、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如不能完成,则就地转为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执行。

  江南大学本科教学中,外语课程教学为英语,其它部分课程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教学中不为非英语语种考生单独开设非英语语种课程,也不设英语补习班。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六、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1、调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在此范围内,由江南大学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择优录取。

  3、对于按考生报考志愿顺序投档的省(区、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江南大学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5、护理学专业招收女生和填报护理学专业志愿的男生。

  7、报考江南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录取办法按《江南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9、定向生录取办法,将根据教育部、有关省级招办的规定执行。

  11、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九、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江南大学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2、住宿费:1000~1200元/生.年(视不同住宿条件而定)。

  十一、信息公开:

  十二、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十三、招生咨询方式:

  2、电子邮件:zhshb@jiangnan.edu.cn

  4、网址:http://zs.jiangnan.edu.cn

  十五、本章程解释权属江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江南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