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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九届教学技能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0-05-28 0 新闻公告 来源:内蒙古民族大学新闻网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提升教学质量,加强教师间的交流。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依照《内蒙古民族大学教学技能奖评选办法》(修订),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九届教学技能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在校工作三年以上,承担全日制本、专科生教学任务,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兼职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2.参评课程须为申报教师本学期或下一学期承担的必修课程,否则不予受理。

3.参评教师前两年内无教学事故,近两年督导评价、同行评价及学生评价均达到良好以上。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评选活动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组织落实,评选分为学院评选、学校评选和跟踪评价三个阶段。

(一)学院评选阶段

1. 各教学单位接到通知后,请按要求成立学院评选领导小组,并在评选前将本单位评选领导小组名单、评选时间、地点及参评教师名单于2020年6月6日前报送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培训科。学校将按照报送的评选时间和地点检查学院评选情况。

2.请各单位参照“教学技能奖评选办法”于2020年6月12日前完成,本单位教师的选拔推荐名额见附件1,择优推荐教师参加学校评选,没有参加学院评选阶段推荐上来的教师将取消其参加学校评选的资格。

3.各教学单位评选结束后,将“推荐教师汇总表”纸质版(盖章)、电子版(发送至mdjspx@163.com)各一份以及推荐参评教师的讲稿、教案、教学进度表(提交上传至教务管理系统的版本,并加盖学院公章)等教学材料于2020年6月12日前报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培训科,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学校评选阶段

1.评选内容

⑴现场讲授。分说课和讲课两个环节,时间为20分钟,建议说课5分钟,讲课15分钟;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委现场打分,分文科、理科、蒙古语三组进行。现场讲授成绩占学校评选成绩的80%。

⑵教学材料评审。由学校组织专家对参评教师的讲稿、教案、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材料按标准进行评审打分,此部分成绩占学校评选成绩的20%。

2.参评教师课件必须是经过审核合格的,并且使用多媒体时也必须要写板书。

3.根据学校评选成绩确定进入跟踪评价阶段的教师,并依据现场讲授成绩择优推荐参加全区高等院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

4.学校评选时间:2020年6月20日-21日(地点另行通知)。

(三)跟踪评价阶段

1.学校组织督导对进入跟踪评价阶段的教师进行为期一年的全面跟踪评价(包括课堂教学、作业、试卷等内容)。

2.本次评选,学校评选成绩占最终成绩的70%,督导评价占20%、学生评价占10%。

3.教师发展中心根据学校评选成绩及跟踪评价成绩进行汇总后(督导评价成绩为C类<含C类>以下直接取消资格),将符合条件的教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批准,评选出本年度教学技能奖。

三、奖励

不再设获奖等级,获教学技能奖教师由学校授予“教学技能奖”荣誉称号。

四、其他事项

1.获奖材料存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之一。

2.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把有关的政策、条件及时传达给全体教师。

3.联系人:于灵智,联系电话:8313254,电子邮箱:mdjspx@163.com。

附件:1.内蒙古民族大学第九届教学技能奖各教学单位参评名额分配表

2.内蒙古民族大学第九届教学技能奖推荐教师汇总表

3.内蒙古民族大学教学技能奖评分标准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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