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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学院、学部教授委员会(学术分委员会)的通知

2020-04-10 0 新闻公告 来源:内蒙古民族大学新闻网

各学院,蒙医药医学部(医学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强化学院学术事务管理,充分发挥教授在学院学术治理中的作用,根据《内蒙古民族大学章程》和《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各学院和蒙医药学部(医学部)组建新一届教授委员会(学术分委员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授委员会成员资格: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二、职称及人数要求:

(一)原则上在退休前能够完成一届教授委员会(学术分委员会)工作,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教授委员会(学术分委员会)委员职责。

(二) 一般由具有高级职称的在职学院领导、相关学科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教授人数不够的学院可由副教授补满。

(三)人数为7人左右(单数)。

(四)学院院长(部长)原则上不担任教授委员会(学术分委员会)主任。

各学院、蒙医药学部(医学部)请于4月17日下午下班前将教授委员会成员名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dfzghc@163.com,以便备案。联系人:关文雯,联系电话:18204950023。

此通知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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