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
校 址:呼和浩特市机场高速路44号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男女比例:不限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一)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三)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自治区投档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三、招生专业:护理、学前教育、高速铁路客运乘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以《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2018年招生计划》公布为准)
学 费:所有专业均为7200元/学年。
(一)设立由学院院务委员会、招生办公室、纪检、教学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对整个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和防止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六、通讯方式
咨询电话:0471—2315188 、2315288、400-660-1503(全国免费直拨)
联系人:李老师
七、本招生章程由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 上一篇: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2016年国家计划内统招大专招生一览表 08-04
-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各地分专业招生计划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