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
校 址:呼和浩特市机场高速路44号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外语语种:受师资等办学条件所限,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各专业的要求执行。学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体检要求或在体检表中未能真实反映出实际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一)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自治区投档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三、招生专业:护理、学前教育、工艺美术品设计、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检测与维修、会计、审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旅游管理(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2016年招计划》公布为准)
学 费:会计、审计、旅游管理为6200元/学年,其他各专业均为6600元/学年。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主任、学院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及学院法律顾问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对整个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和防止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六、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七、通讯方式
邮 编:010011
传 真:0471—2315168
学院网址:http://www.imtvc.cn
七、本招生章程由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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