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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学校之一,中央民族大学对口支援院校。

  2. 学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邮编:010051

  4.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综合类普通高等院校。

  6. 学习地点:呼和浩特市区校本部。

  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1.艺术类本科专业:区内本科提前录取,区外按各省(自治区)具体要求录取。

  3.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本科专业:区内外本科二批录取。

  四、联合培养

  五、校企合作

  六、录取规则

  2. 录取办法: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4. 凡区内考生填报我院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产品设计(民族工艺装饰设计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民族服装设计方向)、摄影专业等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2014年美术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我院承认外省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课联考合格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产品设计(民族工艺装饰设计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民族服装设计方向)投档考生按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摄影专业投档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无志愿不调剂。

  6.少数民族预科生(本科)按照自治区招生政策招生,即招收蒙语授课高中毕业生,汉语授课。

  七、学费标准

  2. 专科各专业收费标准:普通文科、理科类专业:3000元/年;蒙授文科、理科专业:2600元/年,蒙授电子商务专业2400元/年;艺术类专业汉授4500元/年,艺术类专业蒙授3500元/年。

  4.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汉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云计算)专业13000元/年、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专业17000元/年。

  学院设有国家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学院为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奖学金,按学期发放。为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特困学生设有专项奖励和资助资金。

  1.学院成立由院长任主任,主管院长和纪委书记任副主任,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学院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全院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学院成立由纪检委书记任组长,纪检委以及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的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

  1.招生咨询电话:0471-6585520(兼传真)、6585247

  2.E-mail地址: 996821748@QQ.com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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