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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综合性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工科类学科为特色,工、文、理、经、管多学科协调发展,致力于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专多能高技能型人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学院90%以上的课程由专职教师承担,其中40%为副高级职称以上,80% 为“双师型”教师。

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学院与美国俄亥俄州尔班纳大学结成国际友好合作院校,我校学生可到尔班纳大学学习一年,获得该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为保证招生工作公平有序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招生层次:高职(专科)

1、招生工作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录取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并结合本章程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在高考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考生的专业要求;若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录取第二志愿,依次类推。

5、录取专业:按考生成绩和报考志愿专业顺序确定录取专业。

见2015年国家计划内统考统招招生计划一览表

八、毕业生待遇:学生毕业后获得正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网上电子注册,并由省教育厅统一签发就业报到证,享有普通高校毕业生的一切待遇。同时接受相应专业的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十、学院联系电话:(0451)84114766 84116658

学院网址:http://www.hyyz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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