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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厦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为规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厦门华厦学院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邮编361024)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厦门华厦学院

  二、学校简介

  学校根据办学定位,紧扣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对接服务地方产业发展,围绕区域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合理有序设置专业群,重点建设信息与智能机电类、环境与公共健康类、商务与管理类、人文艺术与语言类等四大应用型专业(群)。学校以做“精”、做“强”为目标。

  2018年招生本科专业有:食品质量与安全、制药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财务管理、审计学、投资学、物流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会展经济与管理、商务英语、数字媒体艺术、艺术教育(音乐方向包含钢琴、声乐;舞蹈方向)、网络与新媒体等18个本科专业;高职招生专业有:计算机网络技术、商务英语、社区康复。

  四、组织机构

  2.成立以学校党委纪检委员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1.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在各省(自治区)划定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各省(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方式进行调档。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调档比例在各省(自治区)规定的调档比例内调档。

  (1)对实行按专业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文化总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5.各专业男女生比例无任何限制。各专业招生时均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7.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2)福建省艺术类实施“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投档后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语文、外语、专业、综合、数学的顺序确定考生排序位次。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综合分 = 文化投档成绩×60%+专业省统考成绩×2.5×40%

  (3)其他省(非福建省)艺术类录取模式、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原则为准,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投档后按文化分排序择优录取;艺术教育专业投档后按照专业分排序择优录取 ,如需综合分计算的参照我校福建省艺术类考生综合分计算办法计算。

  1.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非中西部协作省份专业学费标准:本科一学年1.7-2.2万元;

  高职(专科)学费标准:一学年1万元。

  3.退费办法(闽价费【2013】41号):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七、奖助措施

  1.奖学金体系: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为主体,以现有的校内各项奖学金等为补充。校内奖学金包括“新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洪涛奖学金”、“蔡望怀奖学金”、“常勋奖学金”、“蔡望怀锐进奖学金”等20种奖学金。

  3.减免学费资助体系:以新生奖学金为主体,“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为积极补充,直接从当年入学的新生学费中减免。

  5.勤工(公)助学资助体系:学校每年从学生资助专项经费中提取50余万元及通过引进勤公助学项目资金60万元,按照学校《学生勤工(公)助学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通过校企合作、提供校内外各类服务、鼓励自主创业等形式,不断拓展勤工助学领域,仅每年通过设立的中国电信114号码百事通平台和平安班-呼叫中心专业人才培养基地校,实训岗位就达500人次,发放勤工助学经费50余万元。

  八、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b.hxxy.edu.cn

  微信公众号:xmhxxy1993

  招生咨询QQ:1353585377、781051971

  招生投诉电话:0592-6276201

  厦门华厦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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