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高考招生 >

2018年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我校的校名为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国标代码:10525,湖北招生代码:4630。英文名称:Hubei University of Automotive Technology。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67号。

  第四条我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的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719-8238793。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我校按教育部规定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等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九条我校普通本科的招生对象:普通高考生。

  第十一条学校将考生利益放在第一位,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对于进档的考生,学校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录取;考生统考成绩总分也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在浙江省,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高考总分(即“3+3”考试总分)高者优先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也相同时,语文+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语文+数学成绩相同时,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在江苏省实行“先分数后等级”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英语专业及翻译(英语)专业不招收有发音和听力障碍考生。所有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以开设英语为主。

  第十五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械类(中外合作赛车方向)专业在第二批本科录取,原则上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及格线以上。

  第十六条学校招收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车辆工程专业在湖北省、河南省、甘肃省、四川省招生批次为第一批本科录取。

  第五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条优秀新生奖学金:普通高考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第一位置)填报我校,第一批本科录取考生高考原始成绩超出所在省第一批录取资格线15分及以上,第二批本科录取考生高考原始成绩超出所在省第一批录取资格线及以上,均具有资格参加评选最高达10000元的优秀新生奖学金。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后,在三个月内由于身体等原因学校劝退者,可退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授权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2018年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