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我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国有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五条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七条 我院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
二是参加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我院当年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男女比例要求不限(与企业签订了订单协议的,面向该企业所招收的学生男女生比例须满足企业需求除外)。
第十一条 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三条 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专业录取额满,但总招生计划未满时,我院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申请调整专业招生计划,以尽可能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直到总招生计划录取额满为止。
第七章 毕业生待遇
第十七条 优秀毕业生,可以由学校推荐参加全日制专升本考试,合格者进入相关本科院校进行全日制本科学习。
第十八条 校区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一环东路南9号 邮编:421001
招生就业处办公电话: 0734-2522039 0734-8262188
邮箱地址:zhaojiuchu001@163.com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最新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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