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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黄山学院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戴震路44号(北校区)

  1.根据当年《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有关省(自治区)的各项招生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名次)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艺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按各省综合分计算公式计算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5.外省考生根据生源所在省份排序原则进行排序

  7.黄山学院与韩国合作培养的旅游管理专业、与法国合作培养的酒店管理专业分别参照普通类旅游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录取规则,具体招生情况参阅我校《中外合作培养专业招生简章》。

  黄山学院 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内容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填写。

  八、联系电话:0559-2546568 网址:www.hsu.edu.cn 电子邮箱:hsxyzsb@h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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