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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黄山学院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北校区: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戴震路44号

  1、根据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有关省(自治区)的各项招生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名次)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我校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山东、江苏、湖南、江西、河北、山西、福建、河南、浙江、陕西、黑龙江、甘肃、宁夏、广西等省艺术类考生,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按《黄山学院二O一二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安徽省艺术类执行《安徽省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之规定。

  5、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用人单位持证上岗的要求,为利于毕业生就业,报考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等专业的考生男生要求身高在1.70米以上、女生1.58米以上。建议不符合的考生慎重报考。

  7、黄山学院与韩国大学校际交流项目招生情况请参阅我校《中国安徽黄山学院国际校际交流项目招生简章》。

  七、收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电话:0559-2546568 

  电子邮箱:hsxyzsb@h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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