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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学院网址:www.hrbtc.com 信箱:deqiangxueyuanzsb@163.com

  招生热线: 0451—85911881、85911882、85911883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学院全称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学院代码13298。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是《黑龙江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 “1115工程”重点建设的民办高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四条:校址位于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99号。

  第五条:学院设有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生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院发展规划拟定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决定学院招生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1、执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及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5、做好各招生省份的网上录取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认真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条:专业安排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专业,第一志愿无法满足时按第二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三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

  第十二条: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术科考试。摄影专业必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术科考试。

  第十四条: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六条:学院在校生符合条件者,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附 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经学院批准之日执行。本章程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处。

  201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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