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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2010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哈尔滨工程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校现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国防生录取有男女生招生计划,其它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学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符合下列加分条件考生的投档成绩。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发明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4、烈士子女。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投档比例按各省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投档比例按该省招生计划数的103%投档。

  第十五条 学校确定进档考生专业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若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有学校认可加分的考生优先安排专业,其他考生按照数学、英语、语文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英语专业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对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按原始成绩分配专业。

  第十七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保送生、国防生、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及少数民族预科生的录取严格按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相应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2010年继续推行陈赓实验班选拔制度,陈赓实验班的学生在我校2010年招收的理工类专业的新生中通过考试选拔40人左右。陈赓实验班在运行机制上试行完全学分制,实行单独的奖学金制度,允许学生自主确定专业,完成学业的学生推荐免试研究生比例不低于60%。

  第四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学费、住宿费、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详见2010年各省高考填报志愿招生计划和我校招生简章。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zsb.hrbeu.edu.cn

  学校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1004.cn E-mail:zhaoban@hrbeu.edu.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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