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召开2021年职称申报条件修订工作研讨会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评审通知)要求,构建具有淮南师范学院特色的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制度,8月16日上午,副校长陈永红主持召开2021年教师、实验系列职称申报条件修订工作专题研讨会,党委宣传部、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团委及部分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在共同学习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全文后,结合近年来国家和安徽省发布的关于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教师专业化成长和高等教育综合评价改革等文件精神,交流了对《评审通知》要义的总体认识和有关条款的理解。参会人员结合各自学科和岗位职责,围绕《评审通知》中的代表性成果形式、教学质量考核、项目论文要求、分类申报条件、评审方式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明确了各系列职称《申报条件》的文本格式、相关部门的任务分工和主要环节时间节点。
陈永红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职称晋升是教师关注度最高的焦点之一,教育厅《评审通知》既是主管部门落实高教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有益尝试,也是学校构建科学合理评价机制,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提升教师队伍建设内涵的难得契机。他要求与会人员一要充分认识做好职称评聘工作的重大意义。职称申报条件和评审办法的修订,不仅是学校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依据,也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具体行动,是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二是要高度重视职称《申报条件》的导向和指挥棒作用。申报条件要贯彻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的原则,克服“五唯”顽瘴痼疾,体现师德、能力、业绩、贡献的评价导向,要充分考虑学校实际,针对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型等三种岗位类型,构建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标准,引导广大教师科学合理定位,潜心教书育人,实现自我成长。三是要由人事处牵头,各部门分工合作,协同配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拿出我校教师和实验系列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初稿,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确保在上级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我校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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