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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程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湖南工程学院

  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五、学校国标代码:11342

  七、招生计划:学院2011年面向湖南、北京等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祖国,思想政治合格,未参加邪教组织,身体健康。

  3.按专业计划并结合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①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工业设计三专业,外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按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折合成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比例为专业课和文化课各占50%(权重)。湖南省考生以专业联考成绩为录取依据。

  ③外语教学采用的是英语语种。

  九、收费标准:

  2.住宿:公寓住宿1200元/人·年,普通宿舍600-800元/人·年。

备注:教材费为预收费,按时结算,多退少补。

  本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市场营销、会计学、英语

  1.经过学习,符合条件,颁发湖南工程学院学历和学位证书。

  3.毕业生在国家政策指导下,通过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我校毕业生以基础知识扎实、综合能力强、基本素质好而深受单位的青睐。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90%以上。

  联系电话:0731-58688511 58688914(传真)

  电子邮件:zsjyc@hnie.edu.cn

  十三、招生院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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