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为深入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 保证2011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1、学院名称: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3、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独立学院)
5、学历层次:本科
7、证书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毕业证书;经南京中医药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1年面向6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收普通本科学生912人,分布于12个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访问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招生办公室网站,或向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查询。
凡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3、江苏省内考生,根据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按照“等级级差”的办法择优录取。有关规定如下:
2)专业确定原则: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中出现一个A+加两分,两个A+加五分,其它情况不加分。进档考生按加过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如考生成绩相同,则先比较考生投档分;如投档分相同,则结合等级、科目、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确定结果。
4)语种:各专业招收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5、录取结果公布:①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认可的相关媒体上公布;②在我院的招生网站上公布。
五、收费标准、奖助学措施及退费办法
1、学费:
2、住宿费:1200元/人·年。
学院现设有多项院级奖学金及各类助学金,奖、助学金获奖金额高,授予面广。
六、监督和保证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七、信息公开
八、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泰州市学院路6号)
电话:0523-82120000
Email:hanlin@njutcm.edu.cn
网址:http://hlxy.njut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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