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学院全称:呼伦贝尔学院
学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学府路83号
学院为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公办的全日制综合类普通本科院校。
1、招生计划:呼伦贝尔学院2010年招生计划总数为3280人,其中本科2730人,专科550人。
3、外语笔试、口语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内录取的英语本科专业学生要求笔试成绩95分以上且口试成绩4分以上。英语(蒙语授课)本科专业学生要求英语笔试成绩20分以上。英语教育、旅游英语专业要求英语笔试成绩80分以上且口试成绩3分以上。
三、录取规则:
2、我院提档时承认各省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4、我院在内蒙古自治区加试的音乐学;在黑龙江、河北、江西加试的美术学、艺术设计;在山东加试的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录取时只承认我院的专业课合格证,对其他省市的考生承认其专业课联考合格成绩,若无省市专业课联考则承认其他本科院校专业课合格证。内蒙古考生在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乘以40%与文化课成绩乘以60%之和按志愿清方式录取。其他省市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的美术学、艺术设计只承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音乐表演(蒙古族民歌演唱)、学前教育(蒙)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相应专业课合格成绩,录取时采取志愿清方式。摄影专业承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同时承认其他本科院校同层次音乐类专业课合格证。
1、学费: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学费为3500元/年;艺术类、体育类、小学教育(音乐、美术方向)专业学费6000元/年;艺术设计、摄影本科为7000元/年。同科类蒙语授课各专业及民族预科班学费减20%。
3、其它费用见入学须知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呼伦贝尔学院
六、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其它省市的考生可通过当地教育科研网或声讯电话查询,也可通过我院网址查询http://www.hlbrc.cn
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学府路83号
传真:0470-8259192
呼伦贝尔学院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呼伦贝尔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 上一篇:呼伦贝尔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 下一篇:呼伦贝尔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 田振江副校长与所联系二级学院开展座谈交流 03-16
- 我校组织全体辅导员、班主任收看“青春领航”分享会 03-14
- 我校召开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 03-14
- 党委委员、副校长田振江深入分管部门调研指导工作 03-14
高考招生
- 呼伦贝尔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呼伦贝尔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呼伦贝尔学院2017招生章程 08-05
- 呼伦贝尔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呼伦贝尔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呼伦贝尔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呼伦贝尔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呼伦贝尔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呼伦贝尔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08-05
- 呼伦贝尔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