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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学院全称:呼伦贝尔学院

  学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学府路83号

  学院为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综合类普通本科院校。

  1.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总数为3480 人,其中本科 3080 人,专科 400 人。在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3.外语笔试、口语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内录取的英语(商务英语方向)、英语(旅游英语方向)本科专业学生要求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95分并且外语口试成绩良好以上。英语(蒙语授课)本科专业要求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45分。英语专科专业学生要求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80分.

  5.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少数民族预科班(汉授)只招收户籍为呼伦贝尔市的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及俄罗斯族考生。

  1.我院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志愿清方式择优录取。

  3.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多种形式对新生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及学籍。

  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联考且考试成绩合格,录取时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清方式录取。

  5.黑龙江、山东的美术类考生、山东的音乐类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录取时按我院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学费、住宿费及其他

  2.住宿费:八人间900元/年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内蒙古的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或16897788声讯电话查询

  七、联系方式

  电话:0470-3103126 3103125 传真:0470-3103125

  E-mail:xsczsb1@eyo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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