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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3-03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教务部通﹝2020﹞14号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2020〕3号,见附件2)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的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求

(一)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二)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三)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四)国家重大招标、重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2中的《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二、申报方式

(一)报送材料

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模板见附件3,包括: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5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二)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或相关单位于2020年3月18日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部H608,电子版材料通过有度(腾讯通)发送。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如有问题,可联系教务部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周彬   

联系电话:13692269151


附件1:深圳市通知-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模板.rar

                                     教务部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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