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主页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调整受疫情影响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0-03-02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各相关负责人:

  为便于市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顺利办理项目验收事宜,根据国家、省相关项目管理工作安排和深圳市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及企业复工复产总体情况,科创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疫情影响项目范围

  合同执行截止期为2019年7月23日至2020年3月31日的应验收项目,及“复议”验收结论下达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的复议验收项目。

  二、调整措施

  1.为上述受疫情影响项目在科创委科技业务系统申请验收截止时间顺延3个月。

    2.在上述正常验收申请期顺延3个月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的,项目承担单位可不另行提交受疫情影响情况说明函。

       3.因受疫情严重影响,延长期限需要超过3个月等特殊情况的,需向科创委书面来函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可延长至6个月。项目承担单位需在提交验收申请时,在科技业务系统上传科创委书面批复文件。

       4.科创委将视疫情防控进展,对受疫情影响应验收项目范围进行进一步研究并适时调整。

  二、注意事项

  1.正常情况下,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资助合同书或任务书规定期限届满后的6个月内申请验收(以纸质验收申请材料提交至市行政服务大厅受理窗口日期为准)。

  2.因疫情影响项目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可将上述正常验收申请期顺延3个月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即应在项目资助合同书或任务书规定期限届满后的9个月内申请验收(以纸质验收申请材料提交至市行政服务大厅受理窗口日期为准)。

  示例:某项目资助合同书或任务书规定期限截止日为2019年9月30日,正常提交验收申请的截止日应为2020年3月31日。由于该项目属于本通知确定的受疫情影响应验收项目范围,该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验收申请的截止日即可顺延至2020年6月30日。

  咨询电话:88102426,88102416。

       学校联系人:张妍  26033775  13590263126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20年3月2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调整受疫情影响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安排的通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