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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校名机构清理结果的公告(二)

2021-11-15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名商标使用管理办法》(哈工大国资〔2020〕63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名称和商标使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哈工大国资〔2021〕150号)文件的要求,深圳校区进行了校名清理规范工作。11月1日至11月15日,终止冠用“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工大”、“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哈工大(深圳)”、“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等名称的机构共计2家,现予公告。

附件:终止使用校名机构目录

资产管理处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

终止使用校名机构目录?

1. 哈工大(深圳)-迅羽能云人工智能问答技术联合实验室

2. 哈工大(深圳)-南太大数据技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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